江西省黎川县人民检察院

首页     检察动态    检察新闻    理论研讨    以案说法    媒体播报    检察风采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检察概况
院领导介绍
组织机构
检察长信箱
扫黑除恶
律师互联网接待QQ
举报电话
微信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12309客户端二维码
12309客户端二维码
当前位置:首页>>基本信息>>机构设置
黎川县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设置
时间:2020-08-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黎川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共有5个内设机构,包括政治部、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具体工作由相关内设机构承担。

(一)政治部(联系电话:0794-7566106)

职能:负责本院人才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干部人事工作和离退休人员管理。负责新闻宣传、舆论引导等工作。  

人员配备:设主任、副主任各一名,主任由潘玉珊同志担任,副主任邱朵,成员为廖旭东、余志鹏、张嘉宇。

(二)办公室(联系电话:0794-7566773)

职能: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负责人大、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的联络工作。负责计划财务装备工作。

人员配备:设主任、副主任各一名,主任由任玉龙同志担任,周一雄同志任副主任,成员包括魏明珠、辜翀、潘锋、尧红云、祁珊珊、万小芬。

(三)第一检察部 (联系电话:0794-7566323)

职能:生态环境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部:负责办理本院受理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理刑事申诉案件。

人员配备: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主任暂缺,李俊同志、章钰任副主任,成员为包括蔡忠诚、吴晓丽、曾文文、徐冉、余学谦、程旭、官琪。

(四)第二检察部

职能:承办对同级人民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行政审判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诉讼工作。办理本院管辖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

人员配备: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主任暂缺,江细丽同志任副主任,成员包括邓桂花、喻洋、宁德志,尧婉茹。

(五)第三检察部(联系电话:0794-7566118)

职能:驻黎川县看守所检察室、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负责对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形式判决、裁定执行的监督,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负责对上级检察机关交办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负责受理向本院提出的控告、申诉和举报,承办本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司法救助案件。负责检察应用理论研究工作,承办本院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案件的统一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涉案财物的监管、法律文书的监管、案件信息公开,组织办案质量评查、业务考评和业务统计分析研判。负责人民监督员工作。指导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使用。负责检察技术工作,负责检查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对本院执行纪律、法规和上级人民检察院的规定、决定情况进行督察。

人员配备: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主任由李忠明同志担任,许华峰同志任副主任,成员包括:吴玉珊、邓桂花、王小平、谢光云、汪超、江旭辉、王华文、欧燕斌、江友明熊文、余培义

 
 江西省黎川县人民检察院版权所有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黎川县京川大道208号 邮编:344600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