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黎川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促进全县进一步形成合力加强和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意见》强调,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党中央在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构建权力监督制约体系所作出的一项重大制度设计,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全县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和高度,深刻认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重大决策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积极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检察机关要切实担负起提起公益诉讼的主体责任,全面准确把握工作要求,积极审慎地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同时要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主动向党委汇报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计划和情况,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加强与政府及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协调,在保护公益时,要各安其位、各负其责,有主有次、协同治理,坚持保护社会公益与促进经济发展并重、确保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意见》要求,行政机关及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提高政治站位,积极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切实在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上形成工作合力,在建立健全公益诉讼工作机制上主动作为,下功夫、谋突破,推动公益诉讼工作长效开展。
《意见》的出台,更加坚定了县检察院做好公益诉讼工作的信心,为加快新时代“四个黎川”建设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黎川县检察院将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改革部署,紧紧依靠县委领导,围绕公益保护核心,准确把握公益诉讼的基本要求,履行好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