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发布《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对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及时激励(第七批)的决定》,黎川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廖旭东同志因在援疆工作任务中表现突出,被省检察院给予通报表扬。
廖旭东,1995年8月出生,中共预备党员,黎川县人民检察院一级科员。2022年6月至2023年6月,经省检察院选派到新疆阿克陶县院帮助工作,主要负责新闻宣传、新媒体建设、干部人事等工作。廖旭东同志政治立场坚定,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旗帜鲜明维护祖国统一和边疆稳定、维护民族团结进步,勤勉尽责,踏实肯干,圆满完成各项对口援助任务,得到阿克陶县院的肯定,被评为“优秀援疆干部”。
充分发挥熟悉新闻宣传和新媒体的优势,协助阿克陶县院建立新媒体工作室、开展新闻宣传培训,编发各类新闻宣传稿件150余篇,多篇被法治日报等中央、省级媒体转发,有效提升阿克陶县院新闻宣传工作质效。对组织交办的工作,不讲条件、不打折扣,较好地完成了干部选任晋升、党建队建、综合文稿撰写等各项工作。积极参加驻村帮扶、志愿服务、民族团结一家亲等活动,加强与当地干部群众的交往交流,较好地发挥了桥梁纽带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