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检察院成立于1955年5月,2008年落成的检察院占地面积15亩,主楼总建筑面积为4041㎡,技术用房占地面积为788㎡,附属用房建筑面积为854㎡。根据2019年下发的三定方案,规定我院编制数共34个,其中政法专项编制30个,工勤编制4个,设检察长1名,副检察长3名,政治部主任1名,检委会专职委员2名,内设机构正职6名(含政治部副主任1名)。目前在编人员33人,其中政法编实有29人、工勤编实有4人。
政法专项编实有人数中,共产党员21人,非党员12人。检察长1名,副检察长3名,政治部主任1名,检委会专职委员2名(空缺2名),检委会委员7名,员额检察官10人,检察官助理12人,法警1人,司法行政人员6人。
我院积极营造争先创优氛围,院办公室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省、市“三八红旗集体”,院获“全省检察机关集体三等功”“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省一级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接待室”,“全市四进四联四帮先进单位”“全市检察业务考评先进单位”等荣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获得“全市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竞赛能手”“全市优秀侦查业务能手”“全市优秀调研能手”“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平安抚州建设先进个人”“优秀援疆干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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