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查逮捕案件
1、办案流程
受理案件→分案→审查逮捕→审查终结(逮捕、不逮捕、移送单位撤回)→流程结束
2、办案时限
犯罪嫌疑人羁押的办案限为七天,未羁押的办案时限为十五天。
二、不批准逮捕案件复议
受理案件→分案→复议审查→作出复议决定(维持原决定、变更原决定)→流程结束
2、办案时限
七天
三、不批准逮捕案件复核
1、办案流程
受理案件→分案→审查→审查终结(维持原决定、变更原决定)→流程结束
2、办案时限
十五天
四、不批准逮捕申诉案件
1、办案流程
受理案件→分案→审查→审查终结(维持原决定、变更原决定)→流程结束
2、办案时限
法律无明确规定办案时限,原则上不超过一个月
五、刑事立案监督案件
1、办案流程
受理案件→分案→审查(要求说明理由)→审查终结(移送侦查机关处理、通知立案、通知撤销案件、要求行政机关移送)→流程结束
2、办案时限
法律无明确规定办案时限,原则上不超过三个月
六、侦查活动监督案件
1、办案流程
受理案件→分案→审查→审查终结(发现问题的发纠正违法通知书)→流程结束
2、办案时限
法律无明确规定办案时限
七、提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案件
1、办案流程
受理案件→分案→审查→审查终结(上报批准)→流程结束
2、办案时限
在案件到期七日前审查完毕并报送上级院审查
八、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案件
1、办案流程
受理案件→分案→审查→审查终结(批延、不批延、全案撤回)→流程结束
2、办案时限
羁押期限到期前审结
九、报请核准追诉案件
1、办案流程
受理案件→分案→审查→上报→流程结束
2、办案时限
法律无明确规定办案时限
十、备案审查案件
1、办案流程
受理案件→分案→审查终结(未发现问题的流程结束,发现问题的予以纠正)→流程结束
2、办案时限
及时审查
十一、请示案件
1、办案流程
受理案件→分案→审查(再请示)→审查终结→批复→流程结束
2、办案时限
案件到期前办结
十一、审查起诉案件
1、办案流程:
受理案件→分案→审查(再请示)→审查终结→改变管辖→流程结束
2、办案时限:
公诉部门办案人审阅期限一个月,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
将案件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期限一个月,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十二、二审上诉案件
1、办案流程:
受理案件→分案→审查(再请示)→审查终结→出席法庭支持公诉→裁判文书审查→流程结束
2、办案时限
法院决定开庭审理的上诉案件,查阅案卷材料在接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完成。
十三、二审抗诉案件
下级检察机关提出抗诉的案件,查阅案卷材料在接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完成。做出支持抗诉或不支持抗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