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黎川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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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补充说明
时间:2018-06-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黎川县人民检察院

2017年部门预算草案编制补充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部门基本情况

      县检察院其主要职责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共有预算单位1个。编制人数44人,其中:行政编制40/全部补助事业编制4人。实有人数63人,其中:在职人数39人,包括行政人员37/全部补助事业编制2人;退休人员9/遗属1/其他14人。

(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县检察院收入预算总额为1033.38万元,其:财政拨款收入407.5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86.19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60.65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县检察院支出预算总额为1033.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4.6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指出281.6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0.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6.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6万元;项目支出298.7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219.8万元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78.9万元.

   ) 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县检察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07.55万元,具体支出情况是:公共安全支出311.4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43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无

 

 

(五)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总额为334.25万元:其中:办公费88.79万元;水电费6.86万元;邮电费4.6万元,公务用车46.58万元;维护费3万元;公务接待17.5万元,工会经费3.6万元;其他163.32万元。相比上年增长16%。原因是2016年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六)2016年我单位政府采购严格按照规定,全部通过政府采购办,具有正规采购程序。

 

 

 

 

 

二、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

 

2016年人民检察院“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06.08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公务接待费27.5万元,比上年减少6%,主要原因是我们严格执行中央的“八项规定”。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8.58万元,比上年减少23%,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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