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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市检察院、市教育体育局下发的《关于在全市开展校园“三降”专项行动活动的通知》(抚检会〔2023〕1号)文件的要求,黎川县政法委、黎川县人民检察院、黎川县教体局共同组织召开了全县校园“刘莹姐姐工作室”同堂培训暨工作部署会,吹响维护未成年人校园安全“集结号”。
根据抚州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教体局围绕降低未成年人各项工作目标。黎川县以各校园“刘莹姐姐”工作站为抓手,对全县教师、学生、家长开展防溺水安全知识教育。第二季度“防溺水”主题课程覆盖全县40余所中、小学、幼儿园,向2000余名教师、30000余学生及其家长推送不同课程内容。
家校携手护童心
为进一步推进防溺水安全主题教育,增强幼儿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有效落实校园“刘莹姐姐工作站”的各项工作及开展“全市同上一堂课”,我县于六月进行了“刘莹姐姐工作站”推广“防溺水”安全主题系列活动,在全县师生、家长等群体全覆盖式推送“防溺水”安全知识
高度重视精部署
6月20日,组织全县初、高中学生观看第六期课程《珍爱生命 预防溺水》。根据国家卫健委和公安部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年约5.7万人死于溺水,其中少年儿童溺水死亡人数占总溺亡人数的56.04%,平均每天有88个孩子因溺水死亡,且14岁以下的占比高达56.58%。事故多发时间是在暑假期间,许多孩子因贪玩、追求凉爽,或是对自身泳技过于自信,结伴下河、下海玩水等。为此,我县高度重视,做到重点水域风险隐患要消除到位、重点时间节点要巡查防护到位、重点学生群体要看管监护到位。
多方宣传同教育
全面加强家长安全教育和防溺水安全意识也是此项活动的重点,6月27日,我县积极组织全县学生家长观看《预防溺水 平安成长》第七期“防溺水”主题课程。印发教育部下发的《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切实增强家长预防未成年人溺亡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共同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各学校也积极开展防溺水安全知识、开展“安全假期”活动。
《防溺水安全知识》
家长做到“四知”
知去向
知活动内容
知同伴
知归时
孩子做到“六不要”
不私自下水游泳;
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下一步,黎川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以县“刘莹姐姐”工作室为平台,持续深化法治课堂进校园的活动。以学校为基点,家、校、检共同协作,帮助青少年学生树立正确法治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进一步营造“增强法治意识,构建和谐校园”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