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抚州8月24日电(通讯员 平林飞)“立案后决定撤销的职务犯罪案件、决定不(予)批准逮捕的案件、决定不起诉案件是检察院办理的案件当中最容易出现司法不规范行为的案件,此次我们邀请人民监督员和群众代表对我院的近三年来办理的三类案件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以评查促进司法行为规范。”江西黎川县检察院专职委员田径说。
8月24日下午,由2名抚州市检察院业务骨干、1名该院业务骨干、1名人民监督员、1名群众代表组成的案件质量评查小组对该院近三年15件三类重点案件开展案件质量评查。评查人员通过审查法律文书、案卷材料,重点查找和发现办案中存在的法律程序、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文书制作、对人身财产强制措施适用、涉案款物管理、案卷归档以及承办人是否存在违纪违法办案等方面的问题。评查人员还走访了部份案件相关人员,收集他们对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的意见和建议。
评查小组依据《抚州市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办法》、《抚州市检察机关案件装卷顺序》和《抚州市绩效考评办法》对案件事实认定是否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办案程序是否规范、法律文书是否严谨规范等4个方面50个具体细节进行全面评查,并对每一件案件进行打分,分为优秀案件、合格案件和瑕疵案件。
经过评查,该院办理的15件案件10件被评为合格案件、5件被评为优秀案件,评查人员就案件办理中的扣分问题和为什么会扣分向分管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当场进行了反馈,评查小组总体上对该院办理的案件表示满意。
“对于重点案件我们要经得起上级检察院、人民监督和群众代表的检查,以后这样的案件质量评查,我们要作为常态化的评查,强化外部监督作用,扩大办案透明度,从而达到提高案件质量和规范司法行为的目的。”该院检察长王小凤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