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黎川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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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川县人民检察院2011年以来五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8-06-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黎川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1019日在黎川县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何新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黎川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人员提出意见。

 

2011年以来的工作回顾

 

五年来,我院在县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在县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齐心协力推动各项检察工作上了新台阶,全市检察业务综合考评由2011年排名倒数提升至2015年全市第2位;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指数逐年上升,由2011年全省排名垫底限期整改提升至2015年全省第15位,全市检察系统第1位;2015年被授予市第八届精神文明先进单位;2015年在“加强生态检察、服务绿色崛起”专项监督工作中被省检察院通报表扬。

一、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紧紧立足检察职能,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出台了《县检察院服务振兴苏区发展的实施意见》,把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作为服务振兴发展的最基本最直接的途径。一是积极参与 “两违”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了打击“两违”相关的犯罪活动,确保了清违工作顺利开展,共逮捕、起诉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案件917人,非法经营案件815人,查处了县房管局原副局长罗某等人与“两违”有关的滥用职权案件25人。二是扎实推进生态检察专项活动,在县林业局设立派驻检察室,合力打击各类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为建设美丽黎川提供法律保障,共逮捕、起诉滥伐、盗伐林木案件1022人,提前介入“11.2”象牙制品走私案,批捕、起诉24人,缴获象牙制品约600公斤,案值2200万元,该案被中央及省市多家媒体报道。三是着力保障非公企业发展,从制度上落实检察机关保障和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的积极作用,在园区设立派驻检察室,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畅通检企联系,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771批次,对影响企业发展的犯罪活动开展打击,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11人,合同诈骗案件77人。

二、维护稳定坚强有力。主动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密切配合,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一是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突出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涉毒犯罪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坚决遏制刑事犯罪高发势头,如2012年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江某等人敲诈勒索、开设赌场、故意伤害案件及时提前介入,对5人快捕,对8名涉案人员进行追捕,有效地打击了犯罪。五年来,共受理移送审查批准逮捕案件289431人,经审查批准逮捕261387人;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465575人,提起公诉392478人。二是坚持把预防化解矛盾贯穿始终,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社会危害不大的轻微犯罪,依法不批捕2844人、不起诉1316人,有效减少了社会对立。积极实行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推进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检信访案件工作,共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99399人;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对符合条件的15名刑事被害人发放救助金47万元。

三、惩防腐败成效明显。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惩治预防两手抓,积极融入全市侦查一体化办案模式,加强异地办案交流学习,逐步扭转了自侦工作被动的局面,反贪、反渎工作均进入全市先进行列。五年来共立案查处本地及市院交办的职务犯罪案件4864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4152人,渎职侵权案件712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321万余元,所办案件中大要案3549人,大要案比例为76.6%,查办正处级干部1人,副处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17人。一是办理了市院交办的市质监局、抚州职业技术学院、市电信局等单位有关人员的职务犯罪案件;二是查办了社会影响恶劣、行政执法机关贪腐案件,如依法查办了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日峰镇派出所所长黄某受贿案;三是查办了侵害群众利益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如依法查办了西城乡原党委副书记叶某等人贪污窝、串案,德胜企业集团原党委副书记童某等人在危房改造发包过程中受贿案。在查处职务犯罪工作中,实行侦防一体化,根据“一案一建议”制度,针对职务犯罪发案单位和易发多发行业、领域的有关主管部门,提出预防对策,协助建立健全防范职务犯罪机制,撰写的预防职务犯罪年度工作报告,县委主要领导作出批示并以文件形式转发至各相关单位和部门,有效促进了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四、诉讼监督全面加强。努力使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一是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纠正违法的作用,对侦查、审判活动及时进行监督,纠正漏捕56人,追诉9人,办理监督立案1718人,监督撤案1320人;刑事抗诉2件,法院改判2件。二是开展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提请民事抗诉2件,法院改判2件,向法院发送支持起诉书36件,发送再审检察建议2件,向行政机关发送督促履职检察建议32件,均得到相关部门的采纳。三是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向看守所提出口头或书面检察建议81次,均被采纳,开展“每日维权办实事”活动,共为在押人员办实事105件,向法院提出在押人员羁押表现评鉴量刑建议53次,均被法院采纳,对11名在押人员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的改变强制措施的建议被办案单位全部采纳,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发出口头或书面检察建议55次,司法局全部予以采纳并纠正。

五、基层基础稳固扎实。全面加强基层院建设夯实队伍基础。一是扎实推进执法办案内外监督机制,成立了案件管理办公室,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加强案件流程监控,开展案件质量评查22次;建立了案件管理与纪检监察监督相衔接机制,对执法办案活动进行同步监督,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的监督,对拟撤案、不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7件进行了听证;深化案件信息公开制度,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公开重要案件信息16条、程序性信息298条、法律文书120份,加大宣传力度,在中央及省级媒体发表稿件598篇,不断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以公开“倒逼”规范;二是强化检务保障夯实物质基础,五年来使用装备经费414万元,保障了办案用车,建成了案件管理和信访接待中心、远程视频接访平台、高清视频会议系统、侦查办案指挥系统、办案区数字化审讯系统升级改造、三级专线网扩容升级等等,确保了办公办案高效运行;三是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和“两学一做”活动,开设“纪律讲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两个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形成全面从严治检“新常态”,五年来,全院干警没有出现一例违法违纪现象;对全院干警开展素能培训,累计组织干警参加业务培训97人次,尤其是对12名新进人员通过“压担子”、“给位子”的激励竞争机制开展人才培养,目前已经有290后担任科室负责人,共向县委推荐提拔3名正科级检察员,4名副科级检察员,1人获得全省优秀公诉人称号,1人获得县“最美卫士”荣誉称号,2名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

回顾五年的历程,我院的业务建设、队伍素质、执法理念、工作作风等方面都得到了明显改进和提升,能取得这样的成绩,靠的是坚持党的领导和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确保了检察事业的正确政治方向;靠的是坚持服务大局保障民生,获得了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靠的是全体检察人员的团结奋斗,攻坚克难奋勇前进。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全体人大代表,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全县人民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各位代表,我院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效,但是还存在不足,一是人少案多的矛盾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存在不少一人兼数职的情况;二是争先创优的压力大,获得省市级荣誉不多,没有形成特色品牌工作,创新发展不足;三是查办在本地有震动有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不多。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今后的工作安排

 

我院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县委“实施两大战略,深入推进四大攻坚战,打造六大产业”目标,主动适应经济发展和法治建设新常态,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以服务促亲和,以公正立公信,以清廉树形象,忠诚公正履职,努力为建设“四个黎川”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坚持以服务大局为根本,进一步增强检察工作的实效性

一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履行法律监督的全过程,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坚持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制度,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与联系。二是着力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依法打击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不断强化服务措施,完善服务机制,改进服务方法,平等保护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三是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认真履行打击犯罪的职能,提升群众安全感,坚持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司法办案始终,落实律师参与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引导、支持当事人在法治轨道上表达诉求、化解纠纷。四是依法保障民生,积极参与“两违”专项整治工作,深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和破坏环境资源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开展集中惩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确保扶贫专项资金精准到位。

二、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进一步推进各项检察业务平稳发展

一是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始终保持查办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坚持抓大不放小,既要突出查办职务犯罪大要案,又要坚决查办职级不高权力大、数额不多影响大、用权任性危害大的“小官大贪”和“雁过拔毛”的贪腐案件;要认真在扶贫开发、执法司法、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开展“小专项行动”,运用“抓系统、系统抓”的办案方法,力争查办一批“群体化”贪腐案件,更好地取信于民;依法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特别是司法人员徇私枉法等渎职侵权犯罪,重大责任事故、重大群体性事件涉及的案件;创新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载体,结合办案针对普遍性、趋势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帮助堵塞漏洞。二是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抓好刑事立案监督,重点加强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越权办案、插手经济纠纷的监督;抓好侦查活动监督,重点加强对侦查机关以罚代刑和遗漏犯罪事实、追诉不到位的监督;抓好刑事审判监督,处理好以审判为中心和强化审判监督的关系,重点加强对定罪不当、量刑失衡、程序违法等问题的监督;抓好民事行政检察监督,重点加强对生效裁判和调解的案件在诉讼程序和执行活动中违法情形的监督;抓好刑罚执行监督,重点加强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羁押必要性审查、羁押和办案期限、刑罚交付执行、财产刑执行、社区矫正以及监管场所的监督。

    三、坚持以创新发展为动力,进一步稳妥协调有序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一是主动向县委、政府汇报检察机关落实司法体制改革的精神,依靠县委坚强有力的领导,与组织、人事和财政部门进行沟通,配合省市院落实人财物统一省管的改革。二是通过政策解读把中央关于司法改革的最新精神,尤其是各项政策利好传达到位,促使全院干警积极参与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员额制和大部制改革,确保改革期间干警的思想不乱、工作不退。三是在落实检察官员额制的基础上,根据履职需要,实行独任检察官或检察官办案组的办案形式,突出检察官的主体地位,使检察官既成为司法办案的主体,也成为司法责任的主体,按照“谁办案谁决定、谁决定谁负责”的基本要求,落实司法责任制。四是在司法改革的大环境中,创新发展,深入研究新时期检察工作的特点与规律,不断进行新的探索,加强机制体制研究,提出新的举措,解决新的问题,使各项检察工作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在创新中提高,主动适应司法体制改革对工作方式带来的变化,选取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突破点,使本单位的工作特点更加鲜明、亮点更加突出,用几年时间,打造黎川检察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检察系统有影响的工作品牌。

   四、坚持以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为核心,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首要政治任务来抓,确保检察干警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学习教育,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确保检察干警永葆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二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落实高检院关于加强地方检察院党组自身建设的指导意见,积极谋划和推进院领导班子建设,发挥党组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上的重要作用。三是加强队伍能力建设,以实施岗位素能基本标准为切入点,开展业务竞赛、案例评析、对抗辩论、庭审评议、业务研讨等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高检察人员的实战能力,探索建立重品德重能力重业绩的人才评价机制,加快培养青年干警的步伐。四是加强队伍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切实做到责任不遗漏、覆盖无盲区、压力传导不递减,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持续纠“四风”,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零容忍”态度依法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确保廉洁公正执法。

   五、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进一步提升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

一是树立群众观念,更好地提高群众工作能力。把握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重大意义,坚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引导干警从化解群众反映强烈的焦点、热点问题去开展监督工作。坚持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检察工作的服务方向,注重从群众的角度思考、谋划检察工作。二是执行群众路线,不断拓宽群众工作的途径与渠道。掌握社情民意,积极畅通信息渠道,通过发放“检民联系卡”,健全下访巡访、约访制度,认真开展“四进四联四帮”活动,听民声、体民情、察民意,广泛征集基层民众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知民怨、解民忧、除民急,努力做到让群众满意。三是对检察干警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查处和集中整治,重点整治执法作风不良、执法不公、执法不廉等问题,根除对群众颐指气使、冷硬横推的霸道作风、切实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对群众漠不关心、不负责任的不良作风,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在人民群众中树立公正廉洁的执法形象,赢得群众的信任。

 各位代表,我院将根据县委和市院的要求,更加自觉地接受县人大、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以敢于担当、奋发有为、团结奋斗、勇创一流的精神,为建设和谐美好黎川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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