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黎川县人民检察院

首页     检察动态    检察新闻    理论研讨    以案说法    媒体播报    检察风采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检察概况
院领导介绍
组织机构
检察长信箱
扫黑除恶
律师互联网接待QQ
举报电话
微信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12309客户端二维码
12309客户端二维码
当前位置:首页>>统计总结>>检察工作报告
2016年黎川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6-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黎川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223日在黎川县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何新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同志提出意见。

2016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我院在县委和市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以服务大局为导向,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从严治检为核心,以争先创优为目标,以规范司法为抓手,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建设“四个黎川”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围绕经济发展新常态,全力服务大局有新作为

深刻领会和把握我县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创新转型的目标任务,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积极主动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着力服务经济发展。密切关注经济态势,积极参与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从改善发展环境、减少不和谐因素等角度入手,细化服务举措,构建“亲”“清”

检企关系。重点打击合同诈骗、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等犯罪案件,共批准逮捕、起诉此类案件78人。在县工业园区召开了“服务县域经济、优化发展环境”部分企业家座谈会,出台了《关于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为有效遏制“两违”背后的职务犯罪,出台了《开展集中查办“两违”背后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查办了该类职务犯罪案件38人。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深入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共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23件。

突出维护民生民利围绕民生权益保障,认真开展集中惩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深入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共查办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2人,基层侵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案件13人。聚焦群众关心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深入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与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建立联动机制,防止有毒有害食品、药品流向市场。积极参与精准扶贫,深入挂点村开展“四进四联四帮”工作,协调相关单位帮助解决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0余万元,组织干警为困难群众和学生捐赠款物。

扎实开展生态检察。深入推进“加强生态检察,服务绿色崛起”专项监督活动,对林业、国土资源、环保、水利等部门行政执法案件开展全面检查,查阅案卷80余件,着重了解行政机关对生态环境执法方面的行政处罚情况,对行政处罚没有到位的,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在县林业局设立派驻检察室,共逮捕、起诉滥伐、盗伐林木案件1022人,提前介入11·2象牙非法买卖案,批捕、起诉24人,该案被中央及省市多家媒体报道,受到省院通报表扬并荣获集体三等功,在全市政法工作会上作经验介绍。

二、惩治刑事犯罪新提升,维护社会稳定有新进展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着眼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充分发挥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职能,全力做好检察环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各项工作。

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坚决惩治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高压打击态势,加大对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和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犯罪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犯罪的打击力度,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逮捕案件84114人,批准逮捕77101人。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06137人,已提起公诉86112人,移送市院审查起诉2件2人。加强与公安等有关部门的配合,提前介入侦查617人,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向侦查机关发出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补充侦查提纲等8份。

准确适用从宽刑事政策严格把握社会危险性条件,坚持,依法对13名社会危害不大的未成年人、老年人犯罪、“民转刑”和证据不足案件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捕决定。对于亲友、邻里、同学同事等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积极开展检调对接工作,促成刑事和解。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3人。认真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10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书面建议。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争创省级“文明接待示范窗口”,依法及时做好息诉息访、矛盾化解等工作,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2228人,规范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对2名刑事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发放救助资金5.5万元。充分运用释法说理、举报宣传、检察长接访接待窗口、远程视频接访系统、检察民生服务热线等载体,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化解矛盾纠纷。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探索开展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三、适应反腐斗争新形势,防职务犯罪有新成果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上级院的要求,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坚持惩治预防两手抓,推动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

严肃查处腐败案件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做到“发现一起,查办一起”,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916人(科级以上干部5人),同比人数上升18.8%,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770余万元。其中贪污贿赂案件812人,所办案件中大案46人,目前已侦查终结并移送起诉36人,法院作出有罪判决25人;在侦查市院交办的“3·07”专案中,先后成功突破了艾某、吴某行贿100多万元大案和抚州广播电视大学原校长陈某(正处级)受贿近400万元要案,该案为我院建院以来查处级别最高,案值最大的案件,在本县查处了赵某等三人共同贪污91万元,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立案查处了县房管局原副局长罗某等4人滥用职权案,该案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造成经济损失400多万元,为我院成立以来查处金额最大的渎职案件,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

注重提升办案能力进一步加强职务犯罪案件情报信息的获取、管理和运用,以数据分析会、经验交流会、案件剖析会、自侦工作会等形式,提升线索发现能力、案件突破能力、证据收集能力。成立了由18名精干力量组成的职务犯罪侦防协调领导小组,下设5个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小组,建立23人组成的职务犯罪侦查人才库。

深入开展预防教育深化侦防一体化机制,通过办案研究发案原因、由个案研究发案规律,侦防同步,开展预防咨询工作46次,警示宣传教育工作5次,预防职务犯罪诫告3次,预防调查6次,录入行贿犯罪档案信息4人次,结合办案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5件,均被有关单位采纳;开展重点工程专项预防2次,生态环保领域专项预防8次,扶贫领域专项预防4次,与县扶贫和移民局会签《关于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协调机制的意见》,撰写的《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情况报告》、《关于黎川县日峰镇回上村下马路村小组象山土地征用情况的调研报告》分别获县委书记、县长批示肯定。

四、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司法公正取得新成效

坚持维护司法公正和树立司法权威并重,全面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诉讼环节的法律监督,努力破解法律监督难题、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增强法律监督实效,促进公正司法,2016年群众满意度测评在全市排名靠前。

加强侦查审判监督着力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依法监督公安机关撤案44人,监督立案38人,纠正漏捕1人,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与县公安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对公安派出所法律监督的意见》。追诉2人,抗诉33法院改判22人。

推进刑事执行监督重点加强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刑罚交付执行、财产刑执行、社区矫正以及监管场所的监督。开展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虚管专项检察,提出检察建议14次,全部被采纳,开展“4.16保障在押人员暨受理在押人员申诉举报宣传日”活动,坚持每月维权办实事,维护在押人员合法利益。

拓展民事行政检察着力构建多元化的监督格局,灵活运用督促履职、支持起诉、检察建议等手段,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开展“基层民事检察工作推进年”活动,补齐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短板”,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4件,办理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1件,执行活动监督案件4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案件3件。向法院发送检察建议8件、向行政机关发送检察建议3件,均得到有关机关的采纳。

五、把握司法改革新要求,队伍建设有新进步

紧紧围绕保证公正司法的目标要求,全面强化执法能力和规范化建设,以司法改革为导向,全面贯彻从严治检要求,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围绕提高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深化检察队伍建设。

接受监督改进工作。始终牢记检察权源于人民、向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宗旨,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就案件质量管理工作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汇报。举办主题为“加强生态检察,维护司法公正”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共10余人走进检察工作场所参观指导,同时通过登门走访、邀请座谈、电话信函联系等方式,认真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建议。积极构建“互联网+检察”工作模式,依托互联网打造阳光检务平台,开通了官方微博、微信和新闻客户端,共推送检察新闻36条,积极开展了案件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向社会公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81条,公开重要案件信息10条,公开法律文书38份,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12人(次),安排查阅案件材料10次,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深入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配合县司法局选任市级人民监督员5名,提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2件。

正风肃纪规范执法。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召开中层干部述职述责述廉大会,开展“严纪律、正作风、树形象”作风整顿年活动,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坚持开展日常检务督察、廉政知识考核、节前廉政提醒、廉政档案记录等常态化作风建设,严格规范检察人员行为,共进行日常检务督察12次、节前廉政提醒7次。创新出台了《运用“第一种形态”监督执纪问责实施办法》,得到市检察院的充分肯定,在全市转发要求参照执行。深入推进管理科学化建设,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使守纪律、讲规矩成为干警的习惯,重新完善了相关的规章制度,对党组议事、院检委会议事、检察长办公会议、党组民主生活会、《财务管理办法》、《车辆管理制度》等10多个制度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为加快青年干警培养步伐,出台了《青年干警成长培养计划》。成立了检察文化创建领导小组,出台了《检察文化建设方案》,着手建立100余平方米的院史、荣誉室,使“争先创优”成为干警成长的动力。建立了涉案财务保管室,提前扩容升级了检察专网、视频会议系统,使技术大楼功能得到完善。完成了大楼外墙的改造,修缮了新进人员住房、干警食堂,彻底解决了大楼漏水问题,使干警工作、生活环境得到改善。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认真抓好案件流程管理工作,对每一个案件开展流程监控积极开展案件质量评查,评查各类案件120件。针对办案活动中的不规范情形,向办案部门口头提示20件,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2件。

落实司改明确方向。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不断推进检察改革和机制创新,将改革作为创新的动力使各项检察工作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在创新中提高。积极应对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带来的挑战,准确把握改革精神,完善工作机制。检察官员额制的选任已经开始,内设机构的整合等项改革向深水区稳步开展。

一年来,积极营造争先创优氛围,在目标管理考评中被评为全市检察业务考评先进单位,1名干警获得市检察院个人三等功,3名干警分别获得“全市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竞赛能手”、“全市优秀侦查业务能手”、“全市优秀调研能手”等荣誉。我们深知,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县政府、政协和各位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向各位领导、各位代表以及长期关心支持检察事业发展的各界人士,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仍有待增强,对新常态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工作视野还不够宽,工作方法还不完全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二是法律监督职能的发挥还不够充分,对民事行政诉讼的监督相对薄弱。三是检察工作科技含量偏低,特别是职务犯罪侦查信息化、装备现代化建设滞后,办案力量不足、人才流失等问题仍未有效解决。对此,我院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2017年工作安排

2017年我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依法履行检察职能,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大力加强队伍建设,稳步落实检察改革,全面提升检察工作水平,努力为“四个黎川”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更加用心地服务经济发展

深入落实《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黎川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扎实推进“生态检察深化年”活动,突出打击破坏资源和生态环境犯罪,加强对环境资源监管执法活动的监督,着力服务黎川生态文明建设。聚焦防控风险、服务发展,依法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重点打击风险型经济犯罪,依法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更好地维护和保障经济金融安全,更好地保障国企、财税、金融、社保等基础性关键性改革。高度重视规范自身的司法行为,改进办案方式方法,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加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经济发展、保障经济安全的能力。

二、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更加扎实地维护社会稳定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充分发挥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职能作用,依法严惩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坚决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更好地维护政治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网络安全。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从严从实从细做好保稳定、护安全、促和谐工作,健全集信访、举报、纠错、赔偿、救助于一体的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机制,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能力。结合执法办案,积极参与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有效防范和化解影响社会安定的问题,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黎川建设。

三、进一步增强办案意识,更加坚决地惩治职务犯罪

严格监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依法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既突出查办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岗位的职务犯罪,又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侵犯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特别是要按照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战略部署,深入开展集中惩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依法严惩扶贫资金使用过程中“雁过拔毛”等违法犯罪行为,服务和保障扶贫开发等各项民生建设。综合运用法制宣传、警示教育、预防调查、检察建议等手段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惩防并举,标本兼治,努力从源头上防范腐败问题的发生。

四、进一步增强监督意识,更加有效地促进司法公正

全面强化对诉讼活动的监督,提高检察监督能力,切实加强对权利的司法保障、对权力的司法监督。加强刑事诉讼监督,重点监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滥用强制措施等问题。依法、依据、依理严格审查案件中定罪量刑情节,对法院量刑畸轻畸重进行监督,积极适应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布局的调整,重点做好变更执行、羁押必要性审查等工作。加大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监督,重点加强对虚假诉讼、违法调解、违法执行的监督。

五、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更加严格地打造检察队伍

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常态化抓好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大力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和专题培训,严格执行《检察机关岗位素能基本标准》,加强检察队伍规范化、职业化、专业化建设,不断提升检察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落实“两个责任”不放松,坚持从严治检不动摇,不断完善主体责任体系,健全纪律作风状况经常性分析研判和群众反映问题及时核查机制,对违反从业禁令以及各类违法违纪行为,坚决从严查处。

六、进一步增强攻坚意识,更加稳妥地推进检察改革

积极主动向县委、人大、政府、政协、政法委汇报检察改革工作重大事项和重要部署,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争取对改革工作的领导和支持。按照上级检察院的统一部署,把中央关于司法改革的最新精神,尤其是各项政策利好传达到位,促使全院干警积极参与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改革,确保改革期间干警的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准确把握改革的原则、方向和精神,不折不扣地执行好各项改革政策,确保改革不偏离方向、不变形走样,主动适应改革带来的新情况,努力解决改革带来的新问题,最大限度地凝聚检察改革的正能量。

各位代表,立检为公,检察事业才能长青;执法为民,检察工作才能走得更远。我院将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秉持法治精神,恪尽职守,忠诚履职,以更加扎实有效的工作取信于民、造福于民,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江西省黎川县人民检察院版权所有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黎川县京川大道208号 邮编:344600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