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黎川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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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黎川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6-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黎川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1月 日在黎川县第 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 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何新华

(审议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在县委和市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和自身监督,深入推进司法体制和检察改革,拥护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为全县决胜全面小康、实现绿色崛起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一、明确方向,围绕中心,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部署要求,全力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立足检察职能,优化经济环境。依法惩治各类经济犯罪,重点打击非法集资、合同诈骗、非法转让倒卖土地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共批捕22人,起诉55人。依托派驻工业园区检察室前沿“窗口”,实现检察监督职能和园区管委会职能对接,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深入园区、企业等实地走访调研,召开企业家座谈会,了解掌握实情,并出台了《关于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成立了由检察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组员的服务非公经济发展领导小组,综合运用检察“组合拳”,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的检察职能,全力保障非公经济持续健康发展。4月份,检察长带队到国土、建设、城管、房管、环保等行政执法部门针对行政执法中存在哪些问题开展调研并形成报告,获县委书记、县长签批。

参与综合治理,维护民生民利。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活动,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 12人,努力打造“民生检察”。11月份,组织召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与县环保局等五家行政单位共同签订了《关于加强生态环境、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在监督行政执法部门是否依法履职的过程中发现多来美超市货架上售卖过期酸奶,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一份,有关部门进行了相应的整改。主动对接“精准扶贫”,连心小分队帮助宏村镇光辉村成立了农福康麒麟西瓜专业种植合作社,采取“合作社+带头人+贫困户”的模式,吸纳21户贫困户加入合作社,帮助贫困户通过产业脱贫致富。

服务绿色崛起,守护碧水蓝天。深入开展“加强生态检察,服务绿色崛起”和“生态检察工作深化年”专项监督活动,构建生态检察办案大格局,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犯罪,服务我县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批准逮捕破坏生态环境类案件23人,提起公诉1013人,立案监督33人,查办职务犯罪11人,提起1件生态领域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均已判决。依法对在龙安镇下叶村非法焚烧电子垃圾100余吨的犯罪嫌疑人刘某等人快捕快诉,批准逮捕3人,审查起诉5人,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形成对污染环境犯罪的有力震慑。在县林业局和环保局设立派驻检察室,并通过联席会议等方式,及时发现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案件线索,打造生态检察“桥头堡”。

    二、维护稳定,强化监督,推进平安黎川建设

坚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重大政治责任,着力抓好各项执法办案工作,坚持司法促稳定、办案促发展、监督促和谐。

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着力维护社会稳定。增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自觉性,切实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罚当其罪,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6876人,人数与去年相比下降24.8%;提起公诉104139人,人数与去年相比上升24.1%。重点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两抢一盗”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毒品类犯罪,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其中,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1820人,占11%,“两抢一盗”犯罪2837人,占21%,毒品类犯罪1010人,占6%。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以及取得谅解的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从宽处理,共不批准逮捕1322人,不诉99人。如黎某(14周岁)抢劫案中,犯罪嫌疑人黎某入户抢劫作案两次,抢得现金800余元,办案人员与校方成立帮扶小组,对其进行心理评估,并且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给其改过自新的机会。

全面加强诉讼监督,营造公正规范的法治环境。强化刑事侦查监督,监督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4人,不应当立案而立案3人,纠正漏捕8人,纠正漏诉4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公安机关全部予以采纳。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开展网上巡视检查,发现并处理问题12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13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书面建议,向看守所口头或书面提出纠正违法建议15条,全部予以采纳。开展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虚管专项检查,无一人重新犯罪。

切实加强控告申诉工作,深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利用黎川检察“两微一端”、民生热线以及举报热线,将信访工作向网络延伸,对发现的舆情,快速反应,及早处理。全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4580人,受理刑事申诉案件22人,均已息访、息诉。受理举报线索13件,结案12件,转其他机关处理1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55人,发放救助资金9万元,受理国家赔偿案件22人,返还财产6.59万元,实现案结事了。

三、牢记使命,忠诚履职,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继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坚持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相统一。

坚韧执着,积极查办职务犯罪。在转隶和司法体制改革的叠加时期,克服种种困难,加大办案力度,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610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其中,查办贪污贿赂类犯罪48人,查办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渎职犯罪22人,移送起诉610人,均已判决生效。深入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针对涉农惠民资金和补贴申报审核、管理发放等环节出现的问题,查办征地拆迁、扶贫救灾、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6人。如在侦查市院交办的临川区荣山镇卫生院案件线索的过程中发现,荣山镇卫生院院长黄某与副院长江某在没有任何政策依据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的情况下,虚报套取资金48.62万元,用于发放单位职工奖金福利,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罪,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

规范执法,确保办案质量和安全。始终高度重视办案质量,牢固树立“数质并举、质量第一”的意识,把办案质量和安全作为侦查工作的生命线。完善对移送涉案财物的管理、侦查一体化工作机制、听取律师意见工作流程、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非法证据排除等制度。实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共进行同步录音录像6次。严格依照法定程序,依法办案,保证阳光执法,从源头预防和杜绝执法不公的发生。大力推行人性化办案方式,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结合,保障律师执业,真正实现执法为民、执法利民。

狠抓源头,注重预防效果部署开展“五进”预防活动,与邮政局联合开辟“预防职务犯罪邮路”,将政策法规和廉政文化送进千家万户,切实做到侦防同步。共开展预防咨询34次,警示宣传教育5次,预防调查2次,查询行贿犯罪档案信息35次,落实一案一建议 ,向有关单位提出预防检察建议6件,均被采纳。10月份,到县审计局调研反腐败工作,完善案件协作和移送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促进反腐败工作顺利开展。针对扶贫惠农领域、安全生产领域、生态环境领域开展专项预防并形成调查报告,惩治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获县委书记批示肯定。

四、坚定不移,深化改革,推动各项改革落地见效

    按照司法体制改革和监察体制改革工作部署,讲政治、敢担当,化改革压力为发展动力,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

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以员额制为基石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基本到位,共遴选产生员额检察官12名,占政法专项编的30%,办案力量较改革前增加一倍,月均审结案件同比上升28%办案效率大大提升。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检察官办案机制逐步形成,设立检察官和检察官办案组两种办案组织形式,实行轮案为主、指定为辅的分案原则,完善办案权限划分、权力清单、员额退出等制度,保障新办案模式有序运行。落实入额院领导办案机制,五名入额院领导共办理审查批捕、起诉案件68件,占员额检察官全年办案数量的49%

积极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在前面,始终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坚决拥护、自觉支持、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严明组织纪律,扎实做好职能转化和人员转隶的基础性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划转编制和人员。准确把握改革要求,妥善处理案件线索的清理与移交,依法处置涉案财物,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确保改革平稳有序推进。

全面推开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2017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明确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共办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件,支持起诉1件,审判违法监督案件1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3件,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4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案件2件,均被采纳。立案公益诉讼案件3起,向行政机关发送诉前检察建议5件,其中公益诉讼检察建议3份,均得到有关机关的支持和采纳。

五、固本强基,从严治检,扎实推进过硬检察队伍建设

始终把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班子战斗力和干警素质作为永恒主题,常抓不懈,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抓好思想政治建设,促进检察工作的健康发展。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拥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铸就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检察职业道德。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推进检察工作的规范发展。开展“严纪律、正作风、树形象”纪律作风整顿年活动,对办公办案区域、车辆安全、工作纪律、办案作风、涉案款物管理以及《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执行情况开展专项督察,以强化自身监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日常检务督察12次、节前廉政提醒 6次。创新出台了《运用“第一种形态”监督执纪问责实施办法》,得到市院的充分肯定,并在全市转发要求参照执行。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保证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亲和力,举办主题为“加强生态检察,维护司法公正”和“远离校园暴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调研检察工作3次,不断完善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沟通机制。7月份,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案件管理工作,听取人大代表的批评、意见,让社会各界近距离感知检察、参与检察、监督检察。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组织人民监督员监督职务犯罪拟作不起诉、撤案决定的案件4件。

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保障检察工作持续发展。全院干警现有大学本科学历27人,硕士研究生5名,本科学历以上人数占全院干警总数的82%。提拔任用干部5人。积极组织干警参加各类业务培训18人次,进一步提高一线办案人员的业务素质,逐步实现检察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和职业化。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新招录了6名聘任制书记员,进一步充实了检察队伍力量。

一年来,积极营造争先创优氛围,先后被授予全省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生态检察专项监督工作被省院授予集体三等功,并在全市政法工作会议上做了经验发言,在检察业务考评中取得全市第一名的喜人成绩,许某等人非法购买、销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获得“全市十大精品生态检察案件”等荣誉。我们深知,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县政府、县政协和各位代表及广大人民群众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向各位代表以及长期关心支持检察事业发展的各界人士,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尽管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不充分,检察业务发展不平衡,在服务经济发展、保护环境资源、维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与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望相比还有差距;二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创新意识不强,思想政治素质、群众工作能力有待提高;三是改革的适应性有待进一步增强,司法体制改革的成效还不够全面,改革部署要求还要进一步落实。这些问题,必须着力解决。

2018年工作安排

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我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使命,加强检察监督,深化检务改革,打造过硬队伍,全面提升检察工作水平,力争进入全省先进行列,努力为“四个黎川”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展现新作

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准确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立足检察

职能,确立服务发展新思路。推动脱贫攻坚工作持续深入推进,找准履行检察职能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更好服务保障脱贫攻坚。细化和完善服务保障措施,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侵犯知识产权和技术创新、破坏生态环境等犯罪,为重点项目和重大工程的推进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二、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在推进法治进程中作出新业绩

围绕维护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依法严惩暴力犯罪、毒品犯罪、“两抢一盗”犯罪和涉众型经济犯罪,努力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提升公众安全感和群众满意度。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教恶势力犯罪,维护农村和谐稳定。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需求,加强批捕、起诉等环节释法说理,加强和改进诉讼活动监督,突出对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的监督,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黎川建设。

三、进一步推进生态检察,在保护生态黎川上取得新成效

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持续唱响生态检察品牌。突出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加强对环境资源监管执法活动的监督,着力服务黎川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落实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建立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或不行使职权行为的督促纠正机制,从办案组织、工作机制和队伍培养上“三管齐下”,努力形成一套科学高效的公益诉讼工作体系,为加快开展全县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四、进一步落实从严治检,在抓班子带队伍上取得新进展

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检察机关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全面落实“两个责任”,持续整治“四风”和司法作风突出问题,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内部监督,把全面从严治党深度融入各项检察工作,不断提升全面从严治检水平。

各位代表,新思想引领新时代,新使命开启新征程。新的一年里,在县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各项决议,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实履职,奋力谱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的新篇章,为建设“四个黎川”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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